最近,深圳一家羅森便利店在學校周邊賣酒被罰引發關注。
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煙、酒、彩票銷售網點,顯然,羅森被罰并不冤枉。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4月,上海的一家羅森加盟便利店還因為售賣過期糖果被罰。接連兩例被罰事件,羅森需要反思了。
數據顯示,收購全時、WOWO便利、天虹微喔便利店之后,羅森當前在國內擁有超過4700家門店,位居中國便利店TOP10。瘋狂擴張之外,加強相關門店在食品安全上的管理,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也是應有之義。
學校周邊賣酒被罰 羅森冤枉嗎?
天眼查App顯示,近日,羅森(深圳)便利有限公司國威商務大廈店因在校園周邊經營酒類,違反未成年人保護法,被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羅湖監管局給予警告并沒收違法所得。
此事也引發了網友的爭議。有網友就認為,校園周邊賣酒沒問題,畢竟周邊還有其他人喝酒,是有沒有賣給學生;更是有網友指出,只要它沒賣酒給未成年人,那它做錯了什么?校園周邊不許賣酒的規定出處在哪里?其中對“周邊”的規定是怎樣?

新浪科技在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看到,官方給出的處罰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八章法律責任/第一百二十三條 相關經營者違反本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第六十條規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場監督管理、煙草專賣、公安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五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吊銷相關許可證,可以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新浪科技查詢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其中第五十九條明確規定,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煙、酒、彩票銷售網點。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彩票或者兌付彩票獎金。煙、酒和彩票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或者彩票的標志。
不過,其中規定的學校周邊,這個又該如何界定?

新浪科技查詢地圖顯示,羅森(深圳)便利有限公司國威商務大廈店就開在深圳市羅湖外語初中學校(西校區)門口,距離不到50米。
據九派新聞報道,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羅湖監管局蓮塘管理所工作人員對此事也進行了解釋,據其介紹,學校周邊50米范圍內嚴禁售煙,200米范圍內不能向未成年人銷售酒。“去年,我們的工作人員在學校周邊挨家走訪,還給各店鋪發放了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標識,店鋪如果沒有擺放標識的話,是要受到處罰的。”蓮塘管理所的工作人員說,“不光是我們單位在查,還有很多部門也在監管這個事情,希望店家都能夠遵守規定。”
如此來看,此次該羅森便利店被罰,并不冤枉,有著明確的法律法規依據。 共2頁 [1] [2] 下一頁 搜索更多: 羅森 |